Post By:2019/10/17 14:55:58
即墨一市民委托律師打官司追討40多萬元貨款,結果該律師私下撤訴,卻告訴委托人勝訴了,還自掏腰包給委托人8萬多元“執(zhí)行款”,日前被停止執(zhí)業(yè)6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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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010年開始,即墨市民華先生和孫先生合伙給城陽一家企業(yè)供應煤炭,2013年,對方拖欠兩人40多萬元貨款,華先生和孫先生兩人多次去公司討要未果。2013年12月,兩人將該公司告上法庭,并委托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的一名趙姓律師全權代理。案件進入訴訟階段后,兩人多次致電代理律師詢問案件進展,而代理律師總是以各種理由敷衍塞責。2018年,代理律師稱案件勝訴,并追回9萬多元貨款。期間,兩人還陸續(xù)收到代理律師支付的8萬多元貨款。到了2019年初,兩人再次向代理律師索要貨款時,對方稱法院執(zhí)行又追回4萬元貨款,但卻遲遲不肯付給兩人,索要判決書對方也以各種借口搪塞。
今年5月,兩人到法院查詢案件判決書發(fā)現(xiàn),在2014年8月,代理律師就以被告住所地不詳為由,向法院申請撤訴。后來,兩人拿著民事裁定書向代理律師對質,律師最終也承認了撤訴的事實。華先生經(jīng)和律師交涉,對方稱8萬多元貨款都是律師墊付的。兩人對律師的解釋不予認可,并向即墨區(qū)司法局進行投訴,要求對當事律師進行處罰。
“結果出來了,律師被停止執(zhí)業(yè)半年! 14日上午,華先生向記者介紹,日前,他們收到了關于對涉事律師的投訴通知。記者在青島市司法局出具一則答復通知中看到,即墨區(qū)司法局經(jīng)調查認定涉事律師私自接受委托,違法執(zhí)業(yè)行為屬實,建議青島市司法局依法處理。青島市司法局經(jīng)調查核實后,已于2019年8月8日依法給予該律師停止執(zhí)業(yè)6個月的行政處罰。
華先生說,他們認為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對自己的律師監(jiān)管不嚴,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,給他們造成了巨大損失,目前正準備起訴該律師事務所及姓趙律師,并承擔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