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By:2017/3/17 9:33:59
下午,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民警在鶴山路204國道路口執(zhí)勤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懸掛魯BL008V號牌的別克轎車沿鶴山路由東向西高速行駛,快要到路口時候,駕駛員接連不斷的變更行車道,穿梭在車流中,非常危險,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攔停檢查。
駕駛員劉某(男,35歲,平度市人)下車后神情自若的將駕駛證遞交給民警,但對該車的行車證,一會稱找不到了,一會稱忘帶了。
隨后,執(zhí)勤民警通過指揮中心查詢,顯示無該車輛的信息,涉嫌挪用號牌。民警又責(zé)令駕駛員打開車后備箱例行檢查,劉某一聽,趕緊上前擋住稱后備箱已壞打不開了,而且很不耐煩的回應(yīng)。在民警的再三催促勸解下,劉某才極不情愿的打開,令民警們大驚失色的是在車后備箱里面整齊的擺著三面車牌,兩面魯BPXX9B,一面魯UL7217。
在事實面前,當(dāng)事人承認自己的原車號牌是魯 BPXX9B,自己今天從平度市來即墨辦點事,因為情況挺急的,怕一路超速,在平度出發(fā)的時候就將魯 BL008V的車牌掛上,辦完事往回走不想被執(zhí)勤人員查處。對于懸掛的魯BL008V車牌和后備箱的魯UL7217車牌,當(dāng)事人稱是自己一個朋友給的,這個人現(xiàn)在也找不到了。根據(jù)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(guī)定,使用其他車輛號牌,記12分,收繳挪用的號牌,并處罰款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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